一. 合作的主要对象:
地级市以上政府(含地级市),主要是副省级计划单列市,省会所在地城市,省市人民政府。
二. 合作者应具备条件:
1. 有明确的发展规划,有重点发展领域,有具体的对接项目。
2. 有承办本活动的信心能力,有合适的场地、接待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。
3. 能直接与我们联系,并有专门机构和领导进行沟通交流。
三. 我们能做的事情:
1. 能邀100余位中外政要、名流、专家,200余家中外财团、商业巨子到会。
2. 能全方位提升承办城市的形象、优势、文化、潜力等综合影响力。
3. 能直接促进主办地政府进一步与世界接轨、与政要名流对话、与资本接缘,以扩大招商引资。
四. 双方合作的形式:
1. 在申请沟通的基础上,经实地考察认可后签订合作协议。
2. 承办城市可以完全接受承办该活动,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,在该论坛资源背景下为承办城市量身定做类似活动。
3. 可以根据承办城市实际特殊需要,组织邀请相关机构和国家相关部委领导出席活动。
|